天涯法律网讯(赵庆春)吴某海为某酒吧领班,因啤酒差价与顾客发生口角,竟结伙持棍殴打顾客,被公安民警当晚抓获。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此案,以吴某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据了解,2016年4月5日2时许,石某良与朋友杜某等四人在海口某酒吧喝酒。期间,杜某与该酒吧领班吴某海因购买啤酒的差价发生口角纠纷,之后吴某海指使当时也在酒吧喝酒的“阿梁”(在逃)等人对石某良等人进行殴打,致石某良受伤。经鉴定,石某良损伤属轻伤二级。当日,民警将吴某海抓获。
美兰法院认为,吴某海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