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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路边电动车上插钥匙 临时起意盗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7-07-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王倩)男子谢某路过一水吧门口见一电动车上插着钥匙,临时起盗意将车骑走。海口美兰区法院近日公开审理此案,以谢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月4日,谢某徒步至海口市一水吧门口时,看到停放的一辆电动车车头钥匙孔上仍插着钥匙,且无人看管,于是他临时起盗意,随手将被害人周某远的电动车盗走,骑回到租住处停放。十几分钟后当谢某再次路过水吧时,被水吧老板发现并报案,民警到场后将其抓获,并缴获电动车1辆。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1729元。

  美兰区法院审理此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对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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