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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酒被拒持刀砍人 海口一大学生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7-06-1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王伟鹏)敬酒不吃吃罚酒,这种电影中的片段竟然在现实生活中上演,海口某高校一学生烧烤摊喝酒时向学长敬酒被拒,怒而持刀砍伤学长。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2016年9月14日凌晨,海口某高校14级学生周某凡、王某、王某强等人在学校附近烧烤摊喝酒,遇到前来喝酒的13级学长张某、张某浩等人,双方围坐一起继续喝酒。席间,王某、王某强向张某敬酒被拒引发言语冲突,周某凡向张某敬酒也被拒,致使周某凡对张某产生不满。双方不欢而散,张某离开烧烤店在学校食堂门口路边坐着等朋友时,周某凡从后方追来,持西瓜刀朝张某背部砍数刀,致张某轻伤。

  近日,美兰区检察院以周某凡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美兰区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周某凡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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