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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赌场 涉案7亿元 赌场犯罪集团16名成员获刑
  发布时间:2017-04-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王禄文 王倩 陈钢)近期,海口美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案人数众多的重大开设赌场犯罪案。4月25日,美兰法院依法对蒙某导、蒙某、林某、陈某喜等1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蒙某导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余被告人均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到50万元不等。

  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3年开始,被告人蒙某导为谋取非法利益,以美兰区为据点,以网名“宝鑫源”、“0898”及5677135.com等非法赌博网站为依托,参照国家七星彩4位数、3位数、2位数开奖结果,非法组织“四定位”、“三定位”、“二定位”等网络赌博活动。为吸引更多人参与,蒙某导招募相关人员担任下级代理,给予一定比例的返利和网站管理权限;各级代理又在各自管理权限内继续发展下线,不断吸收会员参与赌博。

  为了更好管理非法赌博网站,被告人蒙某导以家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了以蒙某导、吴某菁(蒙某导妻子,在逃)为总监,被告人蒙某(蒙某导堂妹)、林某为联络管理人,被告人陈某喜(蒙某丈夫)协助进行非法资金转移,形成以海口市为中心,向海口、琼海、文昌等地辐射的网络赌博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逃避打击,在收取及转移赌博资金时,使用大量以他人名字开户的银行账户,且不断变更赌博网站网址。

  该犯罪集团形成后,在互联网上开设赌场,以下级代理为主发展会员投注,涉案资金高达7亿元,犯罪情节严重。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蒙某导、蒙某、林某、陈某喜等16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发展下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周某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又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蒙某导应当对本案全部的犯罪事实及数额负责,其他被告人分别对本人及其发展和管理的下级的犯罪事实及数额负责。

  4月25日,美兰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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