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王禄文 梁依)罗某在盗窃黄牛时被村民拦住,使用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喷射村民后逃离现场。近日,海口市美兰法院以罗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5年11月23日晚上,罗某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老村附近坡地树林里,发现郭某某拴在该地的一头黄牛,趁四周无人,遂将该黄牛牵走。将黄牛牵行至大致坡镇三文村村口时被当地村民拦住,罗某便使用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喷射村民后逃离现场。
2016年4月11日,罗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该涉案黄牛价值人民币2210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罗某在犯罪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以罗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