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王禄文 梁依)海口一酒店服务员王某某趁客人不在盗取现金,近日海口市美兰法院以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今年5月18日20时许,王某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某酒店内,利用其作为客房服务员打扫客房卫生之机,持房卡进入该酒店1421号房间内,趁客人狄某不在房间,翻看狄某双肩包,发现现金人民币1500元并盗走。案发后民警从王某某处扣押人民币1500元并发还狄某。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1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该院以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