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王禄文 梁依)海南文昌男子吴某多次向朋友借钱,因无力偿还债务,便自作聪明,伪造两份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最终“纸包不住火”被人识破,面临牢狱之灾。
被告人吴某2006年起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0号海南省气象局大门口附近一家老爸茶店内喝茶认识了符某某,之后多次向符某某借钱。因无法偿还符某某的借款,吴某于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在海南省气象局附近的老爸茶店内,通过向他人提供虚假的房产信息伪造了两份虚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其中,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009XX号证记载,房屋坐落于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五东路工商银行宿舍,所有权人为吴某、陈某某;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1035XX号证记载,房屋坐落于海南省委大院,所有权人为吴某。两份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被放在符某某处作为借款的抵押。后符某某持两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时,两证因系伪造被没收。2013年4月,公安机关在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调取到两份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
经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房屋登记系统,吴某、陈某某位于海甸岛沿江五东路工商银行宿舍无产权记录;吴某位于海南省委大院无产权记录。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两份,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据此,该院以被告人吴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