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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伙驾小轿车偷电线 市区多处居民家“被停电”
  发布时间:2016-10-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咦 家里怎么“停电”了

  原是这伙贼

  又来偷电线

  犯下近20起盗窃电线案 3小伙获刑

  南国都市报10月25日讯(记者 何慧蓉 通讯员 王禄文 梁依)电线被盗,影响的是居民的光明。2014年8月至11月期间,海口市区发生多起电线被盗,居民家“被停电”事件。

  2014年8月30日凌晨,林某某(男,“90后”,海口人)、黄某某(男,“90后”,海口人)、蔡某某(男,“90后”,重庆开县人)伙同陈某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驾驶租赁的小轿车,窜到海口市美兰区博爱南横路某鞋店门前,利用钳子剪断并盗走正在使用中的居民供电电线4条,长约100米。

  2014年9至10月的某天凌晨,林某某等4人再次驾驶租赁的小轿车,窜到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下坎西路某超市前,利用钳子剪断并盗走1条铜塑电线,长约26米。2014年8月至11月期间,受害的包括海口美兰区新埠岛土尾村、西坡村、海甸岛水岸金都小区等近20处的电线。得手后,他们将电线装进轿车内,运到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靳某、苗某某(二人另案处理)经营的废品收购站销售,所得赃款除去租车费用后平均分配。

  2014年11月5日、6日,林某某、黄某某、蔡某某先后被抓获。

  美兰法院认为,林某某、黄某某、蔡某某多次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线设备,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经海口美兰法院一审、海口中院终审,林某某、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分别责令林某某等3人退赔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涉案损失。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通讯员 王禄文 梁依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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