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刘英杰)近日,海口美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鑫收到了感谢信,来信的是一名女子。她在2013年10月份花去上百万买了房子,却一直没有交房。在历经开发商违约、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该女子终于顺利拿回了买房款。
该女子姓胡,今年三十出头,是海口一家公司职员。2013年10月,胡某看中了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公司(以下称白马公司)开发楼盘的一套房屋,面积近140平方米,含精装修,总价132万余元。胡某交了首付款82万元,剩余的50万元办了公积金贷款。双方约定,2014年下半年将装修好的房屋交付。如果开发商白马公司延迟交房在90天以上,胡某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结果,因为施工方的原因及台风等缘故,白马公司违约,迟迟没有交房。2015年4月,胡某向海口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白马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经美兰区法院审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得以解除,白马公司需返还胡某82万余元购房款,并支付3万余元的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因白马公司没有履行判决内容,胡某又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美兰执行局法官吴秀菊不辞辛苦多方查证,及时查明并查封白马公司的财产,使该案在一个月内就将全部执行款项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