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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包工头为海口酒店装修不付农民工工资获刑
  发布时间:2016-02-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李明建)来自广东的一名包工头,承接了海口一酒店的装修工程,却以酒店没有结清其工程款为由,拖欠16名工人的工资。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包工头吴某麒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3年11月25日,包工头吴某麒与海口市一酒店签订装修合同,工程总造价人民币35万元。之后,吴某麒雇佣了蒋某、黄某等16名工人从事酒店的装修工程。2014年2月份,装修工程完工,酒店按照合同先后共支付给吴某麒装修工程款人民币30万元。吴某麒在领取装修工程款后支付了16名工人的部分工资73760元,而拒不支付剩余的工资51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麒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51700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吴某麒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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