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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大学毕业生伪造虚假中奖信息诈骗 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5-05-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海南临高男子吴某某,现年33岁,还是一名大学毕业生。但吴某某没有把所学到的知识用在正途,反而通过群发虚假中奖信息、伪造虚假中奖网站,来诈骗他人钱财。2014年7月24日吴某某被逮捕,近日,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1月起,吴某某在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某网吧伪造“我是歌手”等节目的官方网页,通过优化使得其制作的虚假中奖网页能被优先搜到。被害人收到虚假中奖手机短信后,在百度等搜索引擎进行搜索,一旦被害人打开吴某某发布的网站,拨打其中预留的电话进行查询,吴某某就冒充节目组工作人员,以领奖须缴纳保证金为由实施诈骗。具体犯罪实施如下:

一、2014年6月,被害人车某某收到一条虚假中奖短信,称车某某中奖9万8千元。车某某按照短信内容提示登陆了吴某某发布的虚假中奖网站,拨打网站上的客服电话,电话转接至吴某某的手机,吴某某趁机冒充节目组工作人员,以领奖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为由,诱骗车某某于2014年6月14日在银川市南桥兰花花酒店附近的中国农业银行将5000元汇入吴某某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二、2014年4月10日上午9时,被害人魏某某在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家中收到一条诈骗信息,称其被“我是歌手”栏目组抽中场外幸运观众,奖金为12万元。魏某某按照短信提示打开了吴某某发布的虚假中奖网站,并拨打网站上的网络电话,电话转接至吴某某的手机,吴某某遂冒充节目组工作人员,以领取奖金须缴纳保证金为由,诱骗魏某某于当日将人民币4800元汇入吴某某提供的中国邮政储蓄账户。

三、2014年3月14日中午12时许,被害人盛某收到一条虚假中奖短信,称其被“我是歌手” 栏目组抽中场外幸运观众,奖品是现金88000元和苹果笔记本电脑1台。盛某按照短信提示打开了吴某某发布的虚假中奖网站,并按照网站提示向吴某某提供的账号汇入人民币2000元作为领奖保险费。之后,盛某拨打虚假中奖网站上的网络电话验证,电话转接至吴某某的手机,吴某某冒充节目组工作人员,意图再次对盛某实施诈骗时,被盛某发觉。

2014年6月19日下午5时许,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某网吧抓获被告人吴某某,从吴某某处缴获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1台、银行卡13张、手机3部、手机卡3张、刘某和李某某等人的银行开户资料32张、用于诈骗的李某某和杨某某的身份证各1张、记录有银行帐户和电话号码等信息的记事簿1本及小纸片6张及人民币22000元。

在审理期间,吴某某的家属代吴某某向法院退出赃款人民币11800元。

对于上述事实,吴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美兰法院认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消息骗取他人人民币共计11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吴某某的家属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1800元,其中5000元退还被害人车某某、4800元退还被害人魏某某、2000元退还被害人盛某。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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