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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偷养吸 万宁男子频盗他人电动车筹集毒资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5-02-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海南省万宁市男子朱某以偷养吸,今天被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朱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反而开始吸毒。为筹集毒资,在2014年4月16日至5月10日间5次盗窃电动车价值11262元。朱某将这些电动车运到海口市东湖一带销赃,赃款用于吸食毒品被挥霍一空。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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