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海南省万宁市男子朱某以偷养吸,今天被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朱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反而开始吸毒。为筹集毒资,在2014年4月16日至5月10日间5次盗窃电动车价值11262元。朱某将这些电动车运到海口市东湖一带销赃,赃款用于吸食毒品被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