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文昌女子张某,是一名90后,原本在一家理发店里工作,可没有想到,她却起了邪念,趁店主不注意时,偷配店主家中钥匙,两次入室偷盗财物,且数额较大。最终张某被绳之以法。近日,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底,张某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一家理发店工作,趁其店主李某某不备之机,偷配了被害人吴某某、李某某位于大致坡镇粮所宿舍的钥匙。2014年4月5日10时许,张某利用偷配的钥匙进入该房,从主房间的衣柜抽屉偷走了现金人民币10000元;2014年4月18日15时许,张某再次利用偷配的钥匙进入该房,从衣柜抽屉里盗走了二条金项链、二条金手链、一个金手镯、一个金戒指、一个佛像金吊坠及现金人民币18000元。张某将其中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手镯拿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琼南街的一家珠宝店去置换首饰。之后,被用于置换的一个金手镯被珠宝店主融化成金块。同年4月21日19时许,张某在文昌市东路镇新兴街被抓获,公安民警从张某处扣押到人民币20050元、二条金手链、一个金戒指、一个佛像金吊坠、中国银行卡一张及作案工具钥匙一把,从大致坡镇琼南街该珠宝店处扣押到一条金项链及金熔块。经鉴定,张某盗窃的黄金饰品,金戒指价值人民币1547元,金项链价值人民币5771元、两条金手链分别价值人民币5404元和人民币2434元,项链坠(佛像金吊坠)价值人民币4756元、金熔块价值人民币5622元,合计价值人民币25534元。
破案后,公安民警已将缴获的上述黄金饰品返还被害人,张某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8000元。
对于上述事实,张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美兰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二次,共计人民币5353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