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凌晨3点,3名男子结伙闯进居民家,捆绑住户,并抢走手机、钱包、摩托车等财物。一男子落网后,因抢劫罪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包某,现年38岁,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人,没有工作,暂住在海口市。2014年3月30日凌晨3时许,包某伙同小海(姓名不详,在逃)等共3人骑摩托车窜到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琼文路华翠棕榈园内平房处,由小海踹开房门,3人蒙面持刀进入被害人孟某某、蓝某某的房间,殴打捆绑被害人,抢走钱包等财物。后包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凌晨3点,3名男子结伙闯进居民家,捆绑住户,并抢走手机、钱包、摩托车等财物。一男子落网后,因抢劫罪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包某,现年38岁,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人,没有工作,暂住在海口市。2014年3月30日凌晨3时许,包某伙同小海(姓名不详,在逃)等共3人骑摩托车窜到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琼文路华翠棕榈园内平房处,由小海踹开房门,3人蒙面持刀进入被害人孟某某、蓝某某的房间,殴打捆绑被害人,抢走钱包等财物。后包某被公安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