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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分手后生忿恨 纠集他人进行骚扰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1-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海口男子符某某,现年35岁,曾于2008年、2010年分别因故意伤害罪、犯贩卖毒品罪及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近日,符某某因纠集他人多次骚扰前女友及其家人、恐吓殴打前女友同村村民,被再次抓获。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符某某在和女朋友陈某某分手后,心生忿恨,多次骚扰陈某某的正常生活。2012年10月16日16时许,符某某伙同蔡某(已判刑)及阿森(真实姓名不详,在逃)手持一把疑似手枪的物品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咸来墟崑山村陈某某家中威胁、恐吓陈某某及其家人。当日18时许,符某某伙同杨某某(已判刑)纠集何某某、曾某某、吴某、蔡某、王某某(均已判刑)以及周某某、林某某、张某某、张某(均另案处理)等十八名男子,手持砍刀、匕首等凶器再次来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咸来墟崑山村追逐、恐吓、殴打村里村民,致使崑山村的村民关门闭户,不敢出门,影响十分恶劣。2014年5月15日10时许,符某某在海口市龙华区义龙路义龙酒店门口被抓获。

据符某某交代,证实2012年10月份的一天,其因生气陈某某不接电话,就带着蔡某和蔡某的一个朋友开着一辆银色现代轿车去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咸来墟崑山村找陈某某。到崑山村后,看见陈某某和很多人聚在一起聊天,其问陈某某为何不接电话,并说如果分手就不会放过她之类的话。后来,其与陈某某的父亲发生争吵,崑山村的年轻人就让陈某某不许在那里闹,不然要打他,让其觉得很没面子,但因为自己带的人少,就放话说要回来收拾他们,叫他们等着。后便与蔡某等人开车回咸来墟一饭店,打电话给杨某某让他叫人过来集合,同时叫蔡某也打电话叫人,并叫他们准备一些刀和钢管之类的东西。后来杨某某、何某某、曾某某、张某某、王某某等人到了之后,其将在崑山村被人欺负的事情说了,并让这些人帮忙出气。吃完饭后,其便带着这些人一共开着四辆车去崑山村,到了崑山村后,其拿了一把开山刀下车,村里还是有很多人在聊天,但是之前对其进行阻止的那几个年轻人不在那里了,其很生气的冲过去,其他人也下车拿刀、钢管之类的东西追赶村民。后来其抓住一名老人,问当时那几个年轻人去哪里了,老人不肯说,其就用刀架在老人的脖子,殴打了老人一下。最后因找不到那几个年轻人,且对村里人也达到了恐吓的作用,其便带人开车离开了。

美兰法院认为,符某某结伙持刀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追逐、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符某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处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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