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海口的一对小夫妻赵香丽和张军刚刚成婚不到一年,没有花前月下你侬我侬,有的只有婚后无休止的争吵、谩骂和殴打,婚姻关系名存实亡。近日,两人又闹上了法庭,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桩离婚案。
赵香丽说,自己与张军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当时张军给赵香丽的印象比较不错,赵香丽觉得张军成熟稳重、比较会照顾人,家境也不错,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于是在仅仅交往几个月后,两人就结了婚。但婚后才发现张军根本不像刚认识时候那样,而是所有缺点都暴露出来,不仅脾气暴躁、不思进取,而且还非常小心眼。两个人在一起整天因为生活琐碎争吵不断,甚至大打出手。至今两个人已经分居半年多,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赵香丽称,两个人由于婚前相处时间短,缺乏对彼此的了解,致使婚后发现性格不和、无法和睦相处,更不可能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每天的争吵让自己疲惫不堪,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而张军对于赵香丽的控诉,则气愤不已。张军称,赵香丽根本就是诬陷,自己在婚后对赵香丽非常照顾、百般忍让,至于后来的大打出手实在是忍无可忍。赵香丽之所以和自己结婚,实际是看上了张军是独子,且有几处房产,而在婚后发现这几处房产实际是张军父母在打理,她奢侈享受生活的想法落空后才百般找事。且赵香丽知道张军的实际收入后,看不起张军的工作,认为没有什么本事和前途。最重要的是张军认为自己已到而立之年,且是独子,很想要个孩子,也好让自己的父母享受天伦之乐。而赵香丽一直不同意要孩子,称自己还很年轻,要享受生活。张军称两人缺乏了解,无共同语言,无法沟通,一开口说话便是相互指责,张军也同意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但自己为了办这个失败的婚礼花了很多钱,且结婚时给了赵香丽两万礼金,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首先要判决赵香丽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3万元。
美兰法院认为,赵香丽和张军通过相亲认识,两人相处时间不长便结婚,缺乏了解和感情基础,造成婚后发生争吵,彼此缺乏尊重,夫妻感情深受影响,已经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故应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张军要求赵香丽赔偿其损失的要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准予赵香丽和张军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