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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区人民调解6小时化纠纷 农民工当场领到5.5万
  发布时间:2014-11-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法制时报讯(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吴婧)10月31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法院调解室迎来了六位农民工兄弟,他们将一面鲜艳的锦旗挂上了墙,那一抹亮眼的金色记录着前一日调解室成功调解的一起农民工欠薪纠纷。

  据了解,今年7月13日,林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项目工程承包协议书,约定在海口某金融中心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期间,由林某负责提供消防水电安装的工作。为了顺利开工,林某从四川老家请了五名老乡来帮工,谁知人到了,活儿却没影了。由于工程方一直未确定工程安装的时间,造成了林某等六人待工长达三个半月。无奈之下,10月30日一早,六位农民工兄弟来到美兰区法院准备起诉包工头李某,当他们了解到人民调解不收费后就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室受理案件后,美兰区司法局派人民调解员曾曙君向林某等人了解案情,并与李某取得了联系,上午9时30分李某来到调解室,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林某等人向李某主张待工期间产生的生活费、杂费以及约定的工资(每月五六千元),李某表示林某等人未曾提供劳务,不同意支付工资,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曾曙君请双方消消火,坐下来喝点水。她先对李某说,林某等人按照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在海口待工,可迟迟无法入场务工,其中过错在李某,并非林某等人不愿付出劳动。且林某等人待工期间没有收入,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还要用善意的谎言安慰远在四川的家人自己过得很好、工资很高,其中的煎熬可想而知。然后她转身对林某等人说,你们经历了很多艰辛,但是确实是没有提供劳务服务,李某作为包工头,工程未开工,也没有收入,望你们体谅,在工资部分做出让步。

  在调解员法理情理并用的调解下,双方体谅了对方的难处,最终在15时30分签订了调解协议。李某当场支付待工期间产生的生活费、杂费、待工工资(每人每月1200元)共计55000元人民币给林某等人。农民工兄弟们将钱紧紧握在手中,激动地对曾曙君说:“等了三个半月,我们终于可以回家了!”

  长达六个小时的调解,为这场农民工欠薪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来源:法制时报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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