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海口男子王某某,看到一酒吧门口停放一辆电动车,便想据为己有。将车偷走后,为避免被发现,竟异想天开的用油漆给车子刷了新颜色,然而不到半天的功夫,王某某便被抓获。近日,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某某,男,46岁,海南省海口市人。曾于2009年7月29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0年1月19日被释放。出狱后,不思悔改,干起了盗窃的勾当。2014年3月18日凌晨4时许,王某某窜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寻找作案时机。当王某某溜到水岸阳光B区B栋10号铺面阳光酒吧门前时,看到被害人Phillips Marten Emanuel停放的一辆深蓝色电动车,便迅速将其盗走,并推至海甸二东路水岸星城B区的地下车库停放。为避免被发现,王某某随后购买油漆,将电动车喷成白色。同日13时许,被害人Phillips Marten Emanuel根据安装在被盗电动车内的定位系统,在水岸星城B区的地下车库发现该电动车,并抓获准备将该电动车骑走的王某某。
美兰法院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