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吕莹玉)贵州男子潘某曾因犯盗窃罪3次被判入狱,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悔改,在海口白沙门公园携电子干扰器干扰电子锁,偷得一辆电动车,但没想到才逃跑20米就被抓获。近日,美兰法院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潘某今年39岁,贵州人。2013年12月7日15时30分许,潘某携带电子干扰器、L型开锁工具窜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环岛路白沙门公园伺机盗窃电动车。随后,他看见车主林某某将一辆黄色电动车,停放在白沙门公园海边下海处附近空地时,就用随身携带的黑色电子干扰器干扰该电动车电子锁,致使电子锁报警器未能启动。林某某离开后,他又用L型开锁工具撬开电动车前轮的U型锁和车头锁,将电动车电源接通。随后,驾驶这辆电动车沿环岛路往北逃跑。但没想到约行驶20米后,就被林某某发现并追赶。在群众的协助下,潘某被抓获。
美兰法院认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66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