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沈玉华 崔善红)海南三男子通过向股民推荐虚假股票内幕信息方式实施电话诈骗。11日从海南海口龙华法院获悉,这三名男子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3月3日,许某福租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华立花园一房作为诈骗窝点。2013年3月,许某福先后拉拢朋友叶某龙、陈某华共同从事诈骗活动,将在网上购买的股民信息提供给两人。之后,三人开始拨打电话联系股民,虚构公司,称自己为公司员工,吹嘘公司掌握股票的内幕信息并随即推荐股票,以收取会员费等方式诈骗股民钱财。
2013年3月3日至2013年4月11日,许某福向股民拨打诈骗电话229次;2013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11日,叶某龙共向股民拨打诈骗电话1867次;2013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11日,陈某华向不特定股民拨打诈骗电话184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