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年轻男子流窜海南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撬开男生宿舍门,疯狂盗窃笔记本电脑。日前,因犯盗窃罪,两人被海口美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收购两人盗来电脑的男子曹某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3月24日17时许,姜某、符某窜到海口市海南大学海甸校区6号男生宿舍楼,撬开一间宿舍门,将该宿舍4名男生的笔记本电脑及一部平板电脑盗走。随后,姜某、符某将盗来的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卖给曹某。
次日下午3时许,姜某、符某窜到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3号男生宿舍楼,撬开一间宿舍门,将该宿舍4名男生的笔记本电脑盗走,还偷了现金、背包等物。仍不满足的他们又撬开另一间宿舍门,盗走3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数码相机及现金。偷来的7部电脑,也都被2人卖给了曹某。
经查,姜某、符某流窜在海大海甸校区、城西校区,海师桂林洋小区,海南医学院等高校男生宿舍,专门盗窃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共偷得20多台笔记本电脑。
2013年4月17日,公安民警将姜某、符某抓获,同年4月18日,在姜某协助下,公安民警将曹某抓获。(记者 何慧蓉)
来源: 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