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航大厦保安监守自盗
偷拿钥匙7次入室盗窃
偷现金、手机、红酒等,连摆件都不放过 覃某获刑3年9个月
利用上班的便利,在海口市国兴大道新海航大厦当保安的覃某7次进入一间办公室内,盗走现金、手机、红酒等财产,连摆件都不放过。日前,海口美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覃某曾在海口国兴大道新海航大厦担任保安。2012年5月至10月期间,覃某利用当保安值班的便利,从隔壁秘书办公室拿钥匙,打开新海航大厦22层的一间办公室的大门,进行偷窃。
2012年5月某一天凌晨2时至5时期间,覃某利用上班时的便利,进入该办公室内,盗走2000元现金、2瓶飞天茅台白酒。
2012年6月底某一天凌晨2时至5时期间,覃某偷拿钥匙,进入该办公室盗走一部黑色32Giphone4s手机及1瓶飞天茅台白酒。
此后,覃某故伎重演,多次进入该办公室,盗走现金、iphone5手机、拉菲红酒等物品,甚至连摆件都一并偷走。经查,覃某先后7次从秘书室拿走钥匙,进入该办公盗窃,共偷走2.4万元现金及手机等财物。
2012年10月,被害人通过视频监控发现覃某有作案嫌疑,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案发后,民警从覃某处缴获被盗的两台手机,并将其返还给受害人。
案件审理中,覃某向法院退赃2.4万元赃款。美兰法院认为,覃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2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覃某当庭认罪并积极退赃,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