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报讯(记者何海东 特约记者王禄文 通讯员刘英杰 陈钢)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宗因农民工中暑身亡引发的责任纠纷案件,帮助死者家属取得了合理赔偿,停放殡仪馆数月的死者遗体终于得以火化安葬。
据了解,去年5月5日,从四川来琼务工的农民工杨先某在为北京某建设集团公司工地提供劳务时,突发中暑(热射病)倒地,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经过长达半年的救治无效后,于11月18日死亡。此后,劳资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杨先某的妻子陈某某及儿子、女儿向该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1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建设集团公司除已垫付的数万元医疗费外,还须于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杨先某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2.9万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因该建设集团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死者家属于4月24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获悉因家属无力支付死者遗体存放费,杨先某的遗体已停放在殡仪馆数月之久,至今仍未安葬。家属情绪激动,甚至扬言要抬尸到省委门前。针对本案存在的各种情况,执行法官冯亚生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该院院长石鑫要求以最快速度执结该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全程进行监督。该院执行局局长蔡甫安亲自指导该案的执行工作。
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冯亚生采取多种查询方式,终于查找到该建设集团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及时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同时,冯亚生不厌其烦地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经过多次沟通与协调,该建设集团公司终于同意支付全部赔偿金,申请执行人一方也在利息上作出让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