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美兰法院医疗法庭当庭成功 调解一起医疗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2-06-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李明建 蔡成盛 近日,美兰区法院医疗纠纷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历时近两年、多次信访、经过三次诉讼活动的医疗纠纷案件。

2010年4月17日,原告曾某到被告海南省人民医院做引产手术。术后原告经多次复查,图像检查诊断结果均为“正常”,但原告仍感身体不适。2010年7月5日,原告赴广州某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陈旧性组织物残留并胎盘息肉形成”,并在该院进行清宫治疗后痊愈。出院后, 原告以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对原告妊娠生育造成一定影响为由,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被告则以其诊疗行为未存在过错为由予以拒绝。之后,原告多次到卫生部门信访未果后,于2010年8月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5万元。2010年11月,经原告申请,海口市医学会做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原告虽不服该鉴定结论,但申请了撤诉。2011年春节后,原告以被告存在医疗过错为由再次向秀英法院提起诉讼。期间,原告申请对被告存在医疗过错进行鉴定。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于2012年初做出被告应负有45%责任的鉴定结论后。原、被告双方经协商,一致要求到美兰法院医疗纠纷法庭进行诉讼,寻求一个公正的结果。2012年3月16日,原告再次向秀英法院申请撤诉。

同年4月5日,原告向美兰法院提起诉讼。美兰法院依法受理后于2012年5月15日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并确定双方无争议的事实。5月31日,美兰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合议庭经过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后,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决定把工作重点放在法庭调解阶段。于是,合议庭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结合法律知识和医学知识,为原、被告进行了专业性分析。终于让患者明白引产手术属于相对紧急手术,医务人员在其诊疗过程中虽然未能对其病症完全根除,但已尽其全力,出现图像检查诊断结果均为“正常”的情况,与医院当时的仪器设备的检测水平有关,并不存在医疗上的误诊行为。同时,合议庭建议医方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秉持积极化解矛盾的原则,主动与原告进行沟通,增进医患双方的信任与互谅。法官专业的审判能力和公平、公正的审判理念,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给予原告6万元的赔偿。双方长达两年的医患纠纷,以和解告终。

目前,医患矛盾是我国主要社会矛盾之一。专业化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医患矛盾,是医疗纠纷法庭成立的目的和基本要求。因此,在医疗纠纷法庭成立前后,审判人员不断加强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多次与各大医院不同医学领域的专家座谈学习。同时与海南省医调委积极探讨建立高效便捷化解医疗纠纷的联系机制,在努力掌握与审判相关医学知识的同时及时化解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医疗纠纷法庭自成立以来,经过六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共受理案件39件,已审结24件,其中调解结案22件,调解率为91.66%。

美兰法院医疗纠纷法庭坚持科学、依法、高效地审理各种医疗纠纷案件,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海口市正常的医疗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