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原告冯某某与被告侯某某因感情不和自2007年至2009年先后四次向美兰法院及市中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矛盾一直没能得到解决。2010年8月,冯某某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而这次起诉,在主审法官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促成了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1994年,原告冯某某与被告侯某某经人介绍仓促成婚。由于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夫妻一直感情不和。加之被告因身患癌症无法生育,使得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在2007年至2009年短短三年间,原告四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们考虑到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基于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性,均判决不准予离婚。2010年8月,冯某某再次来到美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调解过程中,被告方坚决不愿离婚,双方抵触情绪很大,都声称法院如果不按照自己的意思判决将采取过激行为。面对此种情况,承办法官深知生硬地与其讲法不会取得很好的效果,直接下判决更会刺激当事人,激化矛盾,并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不利于社会和谐。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有改善的可能性,法官们不断尝试着各种调解方法。民一庭庭长、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大家轮番上阵,分别与原、被告双方单独交流劝其和解。期间两人也曾达成共识,双方甚至都已经坐在一起准备签订调解协议书了,被告却总 在最后关头临时变卦。如此反复再三,此案成了院里的疑难案件。石院长对此也高度重视,多次向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并安排此案上审委会进行讨论。在院领导的亲自指导下,法官们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以群众观点考虑双方当事人的立场,找准矛盾的焦点,坚持不懈地开展调解工作。特别是案件的承办人周俊萍法官,脱下法袍,用拉家常的形式与被告诚恳交谈,耐心地开导被告体谅原告的难处。功夫不负有心人,曾经在法庭上对原告冷言冷语的被告侯某某终于同意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自愿离婚。签完字后,被告侯某某动情地说:“是周法官像姐姐般的关心和开导使我想通了问题,我愿意听姐姐的话!”。
就是这么一宗法律关系再简单不过离婚案件,美兰法院的法官们也倾注了全部的力量进行调解,不单单是为了案结,更是为了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