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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法院受理一宗起诉拉手网及其明星代言人案件
  发布时间:2011-06-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美兰法院正式受理原告许茹诉被告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代言人葛优侵权一案。

原告许茹称其5月23日在被告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经营的团购网站“拉手网”上购买了一个“雷沃电脑冷却内胆包”,而该内胆包在使用过程中并未发挥网站所承诺的循环冷却降温功效。随后原告向拉手网提出退货免单要求,但被告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6月7日向原告明确拒绝履行自身三包承诺中的无条件免单义务。由此原告认为,被告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销售不符合其承诺质量状况的产品侵害了原告的财产安全,被告葛优作为公众人物对自身代言的网络平台没有尽到审慎审查义务。故原告请求美兰法院判决二被告返还商品的购买费用、支付赔偿金及误工费,并向原告赔礼道歉。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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