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讯(记者 何海东 通讯员 陈文佳)原告冯某某与被告侯某某因感情不和,自2007年至2009年先后四次向海口美兰法院及海口中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矛盾一直没能得到解决。近日,在主审法官们的共同努力下,促成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据了解,1994年,冯某某与侯某某经人介绍仓促成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一直感情不和。加之被告因身患癌症无法生育,使得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在2007年至2009年短短3年间,原告四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们考虑到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基于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性,均判决不准予离婚。2010年8月,冯某某再次来到美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美兰法院石院长对此高度重视,在院领导的亲自指导下,承办人周俊萍法官,脱下法袍,用拉家常的形式与被告诚恳交谈,耐心地开导被告体谅原告的难处。功夫不负有心人,曾在法庭上对原告冷言冷语的侯某某终于同意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自愿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