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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法院完成执行专项整治活动第一阶段既定任务
  发布时间:2011-01-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美兰法院执行案件日益增多,案件类型和难度也在不断增加,从而导致了执结率过低、执行积案增多、执法行为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为改变这一现状,根据省高院董治良院长的批示,在市中院指导下,美兰法院于去年年底开展了执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

在活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美兰法院执行局的干警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也毫不退缩,对到目前为止历年未结的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的登记和汇总,采取一案一表的形式逐案清查,查摆出案件不能执结的原因,并整理汇总。同时发挥集体智慧加以研究,寻找解决案件的方法。特别是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督办和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制定出详细的办结预案,提出解决的方法,确保存在问题的案件能够得到妥善、正确、有效、及时的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经过清查,美兰法院通过全体执行干警的积极努力,采取了多种形式结案,一个月的时间内就结案215件,为全年的执行结案率超过90%的目标奠定了基础,基本上达到第一阶段狠抓结案的基本目的。

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阶段中,美兰法院把清理委托执行案件作为抓结案的一个重点,对委托执行的案件进行充分论证,清查出其中有执行可能的案件,依职权积极查找财产线索,加快执行的速度,尽快办结;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积极与委托法院联系,告知执行的情况,以便委托法院能尽快终结案件,避免委托执行案件成为新的积案。据统计2010年美兰法院共受理委托执行案件49件,已结49件,结案率为100%。

美兰法院还将“攻克‘老大难’执行积案活动”及“执行款物管理自查自纠活动”与此次活动相结合。对于一些“老大难”及涉执行信访案件,美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执行的时机、地点、对象、条件等因素,在强制措施和司法手段的运用上区别于一般案件,尽量使双方减少对抗性,积极寻找突破口及可执行的方法、做法。竭尽全力主动做好申请人、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双赢。2010年美兰法院共有此类案件26件,已结14件,结案率为53.8%。执行款物管理方面美兰法院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执行款物管理进行了专项清理。通过认真清查,没有发现违规管理、滥用执行涉案款物的情况。还针对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如当事人缴款时没有注明案号而导致案款转付之间出现帐目不平等情况,对执行人员进行了专门的提示和教育。为更加规范执行案款的转付,美兰法院已草拟了《执行案款收支暂行规定》,确保在执行案款的转付方面不出现问题。

目前美兰法院的执行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在执行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肃、工作态度过于生硬、重办理案件,轻案件归档等问题。下一步美兰法院将按照查摆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专项整改,从领导责任、内部管理、规范执行、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全面提高执行局的工作面貌,争取达到申报“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五项指标。同时还将根据第一阶段工作的实际情况,在院内全面推行执行案件分段集约执行改革。(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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