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院收到了一封来自海师附中高中部吴多耀老师的信件,信里对我院干警林承国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示感谢和赞赏。
8月8日上午,吴老师在美祥路附近办事时,不慎将钱包丢失,内有现金、身份证、驾驶证和各种银行卡。这让吴老师十分焦急,心里一直盼着哪位好心人能捡到钱包交回给他。碰巧的是我院的干警林承国同志在外出办事时拾到了吴老师的钱包。看到包里有这么多的证件和银行卡,林承国同志知道失主肯定很着急,便依据身份证上的姓名、家庭住址,想方设法努力与失主取得联系,可惜的是并没有找到失主。但林承国同志并不放弃,第二天冒着雨来到银行用银行卡查到了正确信息,终于与心急如焚的吴老师取得联系。他让吴老师不用着急,接着把钱包亲自送到了吴老师家里。
看着失而复得的皮包,吴老师感激不尽,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他向我院寄来了一封感谢信,信里用朴实的语言表达着激动而真诚的谢意。
林承国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其个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具有良好的社会功德和优秀品质。同时也反映了我院极力营造的司法为民氛围,是我院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结晶。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干警思想作风建设,倡导良好的思想风尚和职业道德,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