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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司法为民,灵山法庭节假日加班调结贷款案
  发布时间:2010-10-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10月2日是国庆节长假的第二天,人们都沉浸在外出旅游或访亲探友的欢乐中。但美兰区法院灵山法庭的法官为了尽快审结一宗贷款案,放弃假日的休息时间,成功调结了一宗贷款案件。

被告吴某于1994年至1995年间,分别四次向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公司大致坡信用社贷款人民币6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大致坡信用社多次向被告追讨贷款,但被告都以种种理由拒还贷款。后原告大致坡信用社于2010年9月25日将被告诉至灵山法庭。

受理原告的起诉状后,法庭为了快捷高效地审结贷款案件,9月28日法庭火速将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等有关材料向被告送达。当法庭的法官从40多公里外的灵山法庭驱车往被告吴某家时,其被告家属告知被告已几天不在家了,法官用手机和被告取得联系,得知被告现在湛江,10月1日才能回家,经询问被告不做答辩后,为了抓好被告回家的有利时机,法庭便告知被告10月2日上午9时到法庭开庭,被告欣然答应。

庭审进入调解阶段时,法官询问被告向信用社贷款6万元打算何时归还,但被告却一口咬定,我是向信用社贷款,不是抢劫,我何时有钱何时才归还。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但法官并不气馁,从当前清收不良贷款的形势,以及不及时还贷款会带来的后果,对被告循循善诱分析、说理,且原告大致坡信用社也对被告明确交代,如一次性还清贷款,利息可适当减免,而且减免的幅度也相当大,几番思想工作后,使被告吴某心旷神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迟还贷款不如早还贷款合算,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同意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贷款人民币6万元及其利息。

当原、被告在庭审笔录签名捺印后,都深为法官放弃假日休息审理案件所感动,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你们真是司法为民的好法官。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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