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6日上午11时许,家住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美学新街的蔡某手里拿着诉状,急冲冲地赶来灵山法庭,称邻居的林某于今年6月2日建造新房,采用挖掘机挖地基,所挖的地基过深且靠近自家围墙,现已导致围墙出现裂痕,墙体倾斜,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现林某雇请的工人仍在继续施工,如造成围墙倒塌,后果将不堪设想。蔡某曾多次与林某共商筑围墙之事,可林某总认为自己在自家土地上挖地基,蔡某的围墙倒塌与他无关。为此蔡某还曾请演丰镇司法办出面解决问题,司法办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可此事却无下文。蔡某无奈将林某诉至法院,请求迅速判决林某拆除围墙恢复原状。
灵山法庭的吴庭长一边认真听取原告的陈诉,一边仔细阅读起诉状,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万一墙体倒塌,会造成人身伤亡的可能性较大,事不宜迟需马上行动。灵山法庭一行人即刻驱车前往演丰镇,发现现场围墙确实已出现异常:除几道明显裂痕外,墙尾处已断裂,墙体向外倾斜,围墙内的泥土也明显下陷,围墙随时可能四分五裂,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为了尽快解决这一矛盾,吴庭长马上召集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起初双方当事人一直围绕责任问题进行激烈的争执,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场面一度十分紧张。为防止场面失控,办案法官先是用邻里之间的相处之道规劝双方,接着分析围墙的实际情况,从双方应负的责任进行说理释法。一席话下来说得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接着法官趁热打铁,告诉当事人有时解决实际问题比追究责任的归属更为重要。慢慢地僵持局面得到了缓解,经过再三协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协议:原告同意将自家西边的围墙拆除建新围墙,被告同意支付人民币3000元给原告作为补偿,在原告拆除围墙挖地基之日一次付清。
太阳渐渐落山,在余晖的照耀下,看着当事人双方和解后紧握着的双手,法官也为能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而感到心里乐滋滋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