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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法院庭前成功调解30宗劳动报酬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09-05-3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美兰区法院在加强审判工作的同时,多渠道、全方位强化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近日,该院开拓思路,庭前成功调解海南省电子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与30名员工之间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不仅较好地保障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同时充分保护国企改制后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实际利益,解决了国企改制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电子公司是我省的大型国企,在2008年进行公司改制时与30名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以出具欠条的方式给30名员工结算工资款,承诺于2008年12月31日前清偿。但期间届满后公司违诺,30名员工遂向美兰区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清偿欠款。鉴于该批案件人数众多,且涉及国企改制问题,案件受理后,该院院长指示 合议庭要快审快结,同时确保社会效果。

合议庭成员认为这30宗案件虽然人数较多,但案情相对简单,事实较清楚,具备庭前调解的可能性。考虑到该批案件的特殊性,合议庭初步做出调解方案,既要保障被告改制后企业资本的流畅,又要充分维护原告的切身利益,以求取得双赢效果。合议庭分析认为原告推举的2名代表人的威信比较高,且在案件中亦有利益所在,调解工作应从2名代表人身上突破,为避免精力扩散,决定采取集中调解、以点攻面的方式,力争快速圆满地完成调解工作。

方案形成后,合议庭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主持调解的审判长不厌其烦地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讲明利害关系,说明诉讼风险,逐步缩小了双方的意见差距,努力促成2名代表人与其他原告进一步协商沟通。经过艰苦细致的调解,最终成功促使30名原告与被告电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确定了电子公司的付款时间。双方当事人对此均表示满意。(美兰区法院)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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