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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法院设立银行刷卡机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08-10-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高院新闻宣传中心 近日,省高院董治良院长在美兰法院、灵山法庭调研后,我院黄晓院长非常重视,马上召开院务会进行传达董院长的讲话精神并研究部署整改措施。10月22日,我院经与银行联系,在一楼立案窗口设立银行刷卡(POS)机,当事人在立案时马上可以刷卡缴费,一改以往让当事人立案要来回跑现象,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据统计,只22日当天,当事人来立案的有25宗,刷卡缴费就达人民币5万多元。

这是在省高院董院长来调研后我院出台的第一个便民措施。接着我院将树立“文明热情、便民利民、公正高效”的窗口形象,真正做到在作风上亲民,在程序上便民,在实体上护民。

(美兰法院供稿)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海口美兰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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