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速裁法庭自3月1日成立至今,共收案10宗,共审结民事案件10宗,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宗,离婚纠纷7宗,抚养关系纠纷2宗。所审结的上述案件,除一宗撤诉外,其余均以调解结案。
在审理上述案件过程中,速裁庭秉承简便、灵活、快捷的原则,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简洁、便利之功能,即时处理案件。所审理的速裁案件,如双方当事人均自愿调解的,速裁庭在原告缴费期间,已由书记员将民事调解书按格式事先打印好有关原、被告的身份情况及固定格式文字等。开庭后,速裁法官才随即将审理查明之事实及协议的具体内容加以补充。从开庭至发调解书前后最多不超过30分钟。
速裁庭真正做到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为方便当事人,速裁庭人员在下班后仍坚持工作,如在审理原告许才莲诉被告冯单斌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由于原告是从万宁来的,其来到我院已快到下午下班时间了,考虑到原告在海口过夜居住诸多不便,速裁法官及书记员在原告办理缴费手续后,利用下班时间为他们开庭,并联系好办公室盖章人员,当即作出调解书发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原告可以当日返回万宁。为此,当事人非常感动。
在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时,我院通过加大了司法为民的力度,提高速裁案件的审判效率,尽量为诉讼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加大速裁案件的调解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速裁案件的调解率达到了100%,诉讼双方当事人对速裁法官公正、透明、高效审理案件均感到十分满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