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美执字243号

(2003)美执字243号
发布日期: 2005-11-09 来源:天涯法律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二十三冶金建设公司海南公司与被执行人吴地兴、吴文武、陈亚梅、胡兴福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四被执行人位于海口市振兴南路美舍苑16幢803B号房屋,如对上述查封房产持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出自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有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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