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醒全辖员工自省自警,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合规理念,2023年3月22日,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组织省分行机关干部、辖区内各分支行的分管领导等50余人到美兰法院观摩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盗窃案庭审。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学会操作“跑分”赚钱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口头承诺给予好处费用,使用被告人董某和钟某的银行卡操作“跑分”。经统计,2021年9月20日至2022年1月27日经朱某操作流入银行卡的数额为人民币674232.5元。
因被告人董某没有收到先前承诺的“好处费”,心怀不满故与钟某商量要“黑掉”朱某跑分的钱,钟某便在某日使用手机操作将银行卡内的人民币25300元转到支付宝和微信账户,盗窃后按照事先约定与董某分赃。
当天,经过严谨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当庭宣布对三名被告人决定逮捕。经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当庭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当场由美兰公安分局民警执行逮捕。
庭审结束后,工行员工表示,通过现场观摩此次“帮信案、盗窃案”的庭审,给全体的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和警示教育课,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意识到违法的后果,今后将依法履行好本职工作,时刻秉承良好的法律意识以及坚定的合规理念,用实际行动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这道防火墙。
法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科技的日益发展,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不少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抱着侥幸心理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这种看似毫不费力就能够获取收益的行为,实际上是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不仅使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自身也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因此,生活中要注意保障个人的信息安全,勿贪图小惠小利,让电信网络骗局在生活中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