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称,其中,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被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为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美兰区法院积极响应节能减排政策,规范内部管理,强化节能意识,树立节约观念,营造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从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教育、抓好行动落实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打造节约型机关。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区节约型机关创建精神,将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对机关节能、节水、节电及节约办公用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干警在工作中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强化对全院节能工作的管理。
二是加强节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引导,通过在办公楼走廊等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标语、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增强全体干警节约资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节电和节水工作,干警下班时自觉做到关闭空调、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等的电源,关闭所有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坚决杜绝长明灯和长流水的现象发生,将节约意识逐步变为自觉行动,树立节约型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是树立集约理念,强化内部管理。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推动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智能化,不断完善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以信息化带动节约型法院建设。逐步规范办公用品设施的配备、采购和领用管理,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减少纸质文件印发。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严禁公车私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配备分类垃圾桶,倡导干警对垃圾实行分类投放。
下一步,美兰区法院将以此次殊荣为契机,持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不断推动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走向深入,着力增强全院干警绿色低碳意识,积极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积极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