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琼0108执1772号公告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

(2019)琼0108执1772号公告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9-12 来源: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琼01081772

王连山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连山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下落不明,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0108执17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责令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6932.14元及利息并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计)且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0元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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